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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溪县西坪镇宝潭村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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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福建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通用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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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西坪镇宝潭村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西坪镇宝潭村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泉国土资[2016]2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西坪镇宝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667亩,工程造价196.822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6.822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且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请于2018年 3 月 27 日至2018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5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账号:153300100100172923;)。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 3.9 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格式:安土招字【2018】005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9 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提交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开标室(地址:安溪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西南侧)],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溪县西坪镇 ,邮编: 362431 电话: 13506938676 联系人: 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楼605室,邮编: 362400 电话: 26009875转603,传真: 0595-26009875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电话:0595-688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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