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下洋镇新板村6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下洋镇新板村6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已由永春县农业局、永春县财政局以 永农发【2017】4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下洋镇新板村经济联合社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永春县下洋镇新板村经济联合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51.81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 51.8116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闽建筑 [2013]41号文的要求。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在其被限制承接工程业务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4.2.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8年3月27日9:00 至2018年3月31日17:00 (北京时间),前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或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荣誉国际公寓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及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永农招字【2018】00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注:若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欲使用年度保证金时,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并按要求上传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7.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8联系方式招标人: 永春县下洋镇新板村经济联合社 地址: 永春县 ,邮编:362600电子邮件: 电话:13805938476 ,传真: 联系人: 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电子邮件: fjjp27196988@163.com电话:0595-23856758 ,传真:0595-27196988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监督部门:永春县农业局 电话:0595- 2386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