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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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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福建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通用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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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榕招[2018]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连江县国土资源局以连政综[2018]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49亩预计可新增耕地62.29亩(水田);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本项目总投资:346.17万元,其中工程控制价:2726894.55元;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721号中庚国际华府2号楼3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及预算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丹阳镇东平村,邮编:350503 电子邮件: / 电话:1363523891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721号中庚国际华府2号楼302,邮编:350028 电子邮件:/ 电话:13696847952,传真:/ 联系人:小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账 号:13003101040003298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HRC榕招[2018]011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监督部门名称: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点:福州凤城镇凤尾花园凤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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