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水头九路、象山小学路、南石东互通BC区间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水头九路、象山小学路、南石东互通BC区间路市政工程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南安市南石高速东互通整治改造片区的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南发改投[2010]26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住房建设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南安市住房建设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柳城街道象山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1、南安市水头九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8207平方米,长355.268米,宽21米;2、南安市南石东互通口B、C区间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3862平方米,长度264.667米,宽18米;3、南安市象山小学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8863平方米,长度264.667,宽24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南安市水头九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8207平方米,长355.268米,宽21米;2、南安市南石东互通口B、C区间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3862平方米,长度264.667米,宽18米;3、南安市象山小学路市政工程:用地面积8863平方米,长度264.667,宽24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其中南安市水头九路市政工程长355.268米,宽21米;南安市南石东互通口B、C区间路市政工程长度264.667米,宽18米;南安市象山小学路市政工程长度264.667,宽24米;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其中南安市水头九路市政工程长355.268米,宽21米;南安市南石东互通口B、C区间路市政工程长度264.667米,宽18米;南安市象山小学路市政工程长度264.667,宽24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777141 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闽建筑函[2017]53号)。②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闽建筑[2013]41号)。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2投标人须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 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南政办【2017】281号文执行。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标时间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执行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35050165630700000591。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汇款到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放入投标文件之资格文件中。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04 月 17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8联系方式招标人: 南安市住房建设总公司 地址: 南安市美林梅亭村江北经济适用房1#201室 ,邮编:362307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荣森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丰州镇东环路东兴嘉园3#1303,邮编: 362000电子邮箱: ytxmglzb@126.com 电话: 0592-5598581 ,传真:0595-26660032联系人: 小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95-689005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5-8639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