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供货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8]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供货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组团B-1地块;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2条日处理能力为300吨(最大连续处理能力40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配15MW汽轮发电机组,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条焚烧线和1×9MW汽轮发电机组, 2018年开工建设,厂内一期、二期部分生产公共设施(主要包含: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坑、汽轮发电机房、中控楼、综合水泵房、油库、除臭系统、炉渣収储系统、厂区道路、栈桥、路灯工程、等公共系统与设施)与一期同步一次建成,第一条焚烧线预计2019年投产;二期工程为另一条焚烧线和1×6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实施具体时间待定。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的总承包项目招标,含一、二期工程所涉及的前述部分公共系统与设施。焚烧炉采用倾斜往复式炉排焚烧炉。2.3招标范围和内容:1、本次招标范围为: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2.2项所述的一期工程及部分公共系统与设施所有规定的为装备一个完整的并达到预定性能指标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的所有基础土建设施、设备、材料、施工、服务及设施,含厂内室外管网系统,且电力和相关管网系统应依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至综合办公楼(含食堂)、宿舍生活楼、门卫岗亭、餐厨处理系统及渗沥液处理系统的进口接入端。本工程以下项目不含在总包范围内:厂外电力送出线路、厂外取水、厂外排水、进厂道路、围墙、入厂大门岗亭、综合办公楼和食堂、宿舍生活楼、餐厨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及其土建设施、厂内景观绿化、场地平整、边坡支护与挡墙、参观通道二次装修工程、综合办公楼及宿舍楼二次装修等。其他主要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备成套供货与施工总承包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总包技术规范书”。同时负责项目整组启动“72+24”验收合格起3个月的代运营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另本项目垃圾池需考虑设置一个进料及堆放区域作为污泥进料堆放区,具体以设计院图纸为准,投标人需给予配合按图施工,不得有异议。2.4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超过15个月,同时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关提资工作。2.5质量要求:施工、调试及运营质量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及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机组按期达标投产,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③焚烧炉制造商或余热锅炉制造商(余热锅炉制造商参与投标,必须获得配套的焚烧炉制造商的授权);3.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合格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焚烧炉成套设备制造商或余热锅炉制造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4.2招标人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http://www.npggzy.gov.cn/nphy)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5.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是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的,需将原件提交)、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3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评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67号 地 址:厦门高琦南五路222号 (航空商务广场)2号11层 邮 编:361000 邮 编: 361011 联 系 人: 王志刚 联 系 人: 蔡美珍 电 话: 0592-8828777 电 话: 0592-5330787 传 真: / 传 真: 0592-513878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210867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