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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基础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家用电器|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基础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7350121180320001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基础装修项目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侯发改审批[20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基础装修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3建设规模:闽侯县博物馆于2017年建成,目前空置,为毛坯房,建筑占地面积4376.12m2,总建筑面积15753.15m2[其中展区(一至三层)面积5973m2。(1)主展区陈列布展(二至三层):3509m2,(2)非遗展示馆布展(一层):450m2,(3)临时展厅布展(一层):2014m2],建筑层数4层,拟全部作为闽侯县博物馆展览及办公场所。 (具体详见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大纲、浮雕设计方案、非遗展示馆陈列大纲)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基础装修项目中的室内装修及布展,包括主展区、外墙浮雕、非遗展示馆、临时展厅等各展厅区域内整体环境及氛围、陈列形式方案(包括展板与展柜,文版排列、文物陈设,场景复原及创设,声、光、电及多媒体技术运用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地下修复工程、综合布线和文物保护,并配套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及室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的创意策展、深化方案设计、布展文案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具体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
(1)创意策展:根据展示主题、展示内容框架要求等,针对室内布展总体策划、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等具备展示功能、综合运用等多功能、智能化规划展示馆的全部设计内容创造性的提出创新创意方案(含估算)。
(2)深化方案设计:方案中选后,根据招标人对方案的深化及完善要求,逐轮对策展方案进行深化、完善(含估算调整),通过招标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含电气工程、空调末端、智能化系统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安防系统及衔接处理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和室外工程的设计方案;
布展设计:展台、展板、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方案)、实体模型、数字沙盘、影院、互动项目、艺术装置、智能导览系统等陈列布展设计方案。
(3)布展文案编制。
(4)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
(5)预算文件同步编制。
②施工工作包括:
(1)建筑装饰施工:装修装饰(含智能化系统、电气工程、空调末端、安保监控以及与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安防系统的衔接处理等)、多媒体系统工程、地下修复工程和室外景观绿地的施工,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2)布展施工:展台、展板、模型、艺术装置、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综合布线、设备(含备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耗材)、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移动导览、智能展示系统、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装修工程、展陈布展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安防、消防工程按国家规范要求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①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所述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是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建市[2015]102号文件规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http://mhztb.com/)上发布。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其他材料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闽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江滨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0591-22985467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01421000004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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