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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五华县琴江公路可视范围林地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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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环保绿化|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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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琴江公路可视范围林地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琴江公路可视范围林地景观提升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8】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工程量为营造林1544亩(其中:221亩为困难立地造林,定为Ⅰ类型;995亩为补植套种,定为Ⅱ类型;328亩为抚育,定为Ⅲ类型)该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建设。其中: 第一标段:预算价1315734.53元,作业地点位于横陂镇石下村、罗陂村,合计面积475亩; 第二标段:预算价1139051.74元,作业地点位于横陂镇罗陂村,合计面积622亩; 第三标段:预算价1686083.49元,作业地点位于安流镇长江村,合计面积447亩; 2.2招标范围:按作业设计文件范围的造林抚育施工项目内容。 2.3工程地点:五华县琴江公路横陂镇、安流镇路段两侧约20公里可视范围山地。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4 月 28 日,计划完成种植日期:2018年5月31日,计划完成当年抚育时间2018年 9 月底前,第二年、第三年完成抚育时间按合同约定。 2.5承包方式:实行六包﹙包苗木、包肥料、包种植和补植、包成活率和保存率、包三年三次抚育、包安全生产﹚,要求成活率达到95%以上,第三年验收时保存率达90%以上,平均树高2.5m以上。按实结算下浮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广东省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或以上)造林资质或授权梅州市林学会审批并通过年审的丙级(或以上)造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须具备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份)的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施林业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变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中标后另行提供变更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3.2信誉要求: 3.2.1、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 .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份)的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4.1.2~4.1.4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1.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7、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按本公告附件1格式)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31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8年 3 月 31 日~4 月 4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21 日上午8:00~9:30时。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五华县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另须手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准时参加。 7、投标说明 7.1中标企业在2018年 5 月 31 日前未完成种植任务、当年验收及三年总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以后三年内参加五华林业工程招投标的资格。 8、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五华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县城前进街5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32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首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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