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长寿区江南街道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 新建调节池1座,混凝沉淀池1座,改建A/A/O池1座,购置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00m³/d。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3招标范围:长寿区江南街道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及附属工作、土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临时排放措施)、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负责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地形图(含厂区红线外延50米范围)、地勘等);本项目设计工艺按照批复中明确的工艺设计,不能采用一体化处理装置设施;用地面积不能超过现有围墙面积。 (2)工程部分:包括土建施工(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土建、临时排放措施、厂区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风机房噪音控制,项目开始试运行,水质达标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3)其他工作:①负责办理方案设计报批、初设和概算审批、施设备案报建工作;②协助招标人办理其他报建工作。 2.4计划总工期(不含试运营): 200 日历天; (1)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5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27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的“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生活或工业污水处理规模达1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具有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不限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