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代码:041720181500231. 招标条件盖州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营口市水利局以营水利字【2018】3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是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该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盖州市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范围:新建支渠1条,总长802m;衬砌斗渠53条,总长25002m;圆涵53座、进水闸1座、农桥2座,计量设备19套。(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744.00万元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4月5日,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实际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质量标准:合格标准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格;3.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3.5没有处于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至2018年3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2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2015-2017年签订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同价款不少于600万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可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专业) 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8)质检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9)施工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10)材料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 (11)资料员证书(水利专业)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网上可查)(12)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1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14)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劳动部门或农民工维权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人员(均为水利专业)及业绩在全国水利建设信用平台可查并截图。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5. 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盖州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盖州市市政府办公楼东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17-76893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317 联系人:沈婷玉 联系电话:024-8381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