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公安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泰兴市公安局出入境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TXS2018010203.采购内容:赴港澳台卡式自助签注机4台4.采购预算:4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5、付款方式: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安装调试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凭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和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一式两份)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经审计,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6、合同工期:10日历天。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硬件和配套软件须能与出入境全国版大系统(航信系统)规范安全地无缝接入;(3)所投设备须具备管理和监控我市部署的所有自助签注设备的功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须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 3 月 6 日起,2018年 3 月 8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到 11时 30 分,每日下午 14时到 17:30 时。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斜对面)。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4、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售后不退。四、日程安排1、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6日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3 月 15 日 9 时 00 分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三室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9000元 (2)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4)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5)缴纳方式:电汇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单据,先到泰兴市星火路356号开取保证金收取联系单,再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3、未按第1条、第2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5、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六、投标确认函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12 日 17 时30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2、确认函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11298487@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斜对面)。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5、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七联系方式:泰兴市公安局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印先生 联系人:焦女士电话: 0523- 87955178 电 话: 13182239189地址:泰兴市国庆路48号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