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三江镇美丽乡村内街小巷排污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连南县三江镇美丽乡村内街小巷排污管网及路面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0396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43号招标代理机构: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86979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广信花园御雅苑24层A02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8669908三、建设地点:连南县三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1)金三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面积1225㎡,长150m,宽4.1-4.9m;(2)县城高寒区移民新村至S261线人行道改造工程,面积1507.9㎡,挡土墙309立方,回填土方,长309m,宽4.6-4.8m;(3)桂香路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面积1312㎡,混泥土厚度0.2m,长328m,宽3.5-4.5m;(4)原屠宰场至五星鱼塘路面硬底化改造工程,厚度0.2m、长128m、宽7m;(5)连南县沿江东横一路位于连南县中心城区位置,道路西起于沿江东路,东至于S261,设计道路长100.7m,宽7.6-8.1m,双向2车道,现状路面为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后新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6)连南县育才路位于连南县中心城区位置,道路北起于曙光路,南至于民族二路,设计道路长158m,宽8.7-11.5m,双向2车道,现状路面为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后为新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7)连南县爱民街位于连南县中心城区位置,道路北起于民族二路,南至于红旗路,道路长156m,宽11.5-12.5m,双向2车道,现状路面为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后为新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8)连南县东门街位于连南县中心城区位置,道路北起于民族二路,南至于朝阳路,道路长226m,宽6.8-10.9m,双向2车道,现状路面为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新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630万元。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69671.71元(其中(含规费、税金):1、安全文明措施费:189351.37元(此费用不作调整、计入投标报价中);2、暂列金额:469444.64元(此费用不作调整、计入投标报价中))六、资金来源:地方财政统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2.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8 万元。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外省须为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866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