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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盘山县古城子镇工业园区一号、二号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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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石油化工|科技文教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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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古城子镇工业园区一号、二号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272018050137 建筑工程|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古城子镇工业园区一号、二号道路工程已由盘山县政府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古城子镇工业园区一号、二号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山县古城子镇工业园区一号、二号道路工程 2.招标人: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盘山县古城子工业园区 4.计划工期:开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计划工期70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5.招标范围:新建一号道路总长度1550米,宽27米。二号道路总长度756米,宽14米。以及道路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 6.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2018年2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初审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企业备案合格后,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标段。如有图纸另行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0,000.00)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侯玉涛 电 话:0427-5899049 交易中心: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4室 联系人:杨芮 电话:0427-355013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山县府前大街8号创业大厦319室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427-591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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