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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小学部学生课桌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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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江苏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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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小学部学生课桌椅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XS201801018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小学部)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学生课桌椅1650套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62.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70%,一年后付中标价的25%,中标价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清余款。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具有此经营范围(家具销售)的代理商。 (2)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文件要求所投产品(课桌椅)配置参数及质保服务一致的高清实物图片和产品细节效果图(彩色照片)。 七、招标文件的下载: 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下载时间: 2018 年 1 月26日起;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壹万元 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收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5、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联系单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九、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6 日17:30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10室)。传真电话0523-87654122。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6 日 8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三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溪桥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兴市黄桥镇 地 址:鼓楼东路 邮 编:225419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人:黄女士 吕女士 电 话:15161046556 电 话: 0523-8765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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