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粮中心楼宇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0068-18LXSG2320282 2、项目名称:安粮中心楼宇亮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 3、招标单位:安徽安粮置地有限公司 4、招标类别:工程类 5、项目概况:办公1#楼分为裙房和塔楼部分,裙房主要功能为商业、餐饮、休闲、会议,塔楼为办公,占地面积约为5744.21m2,总建筑面积为68917.58m2;裙房4层,塔楼32层,总建筑高度为145.20m。裙房为框架结构体系,塔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1#楼屋顶层上方塔冠高度29.8m;1#楼外墙为玻璃幕墙构造。 2#楼主要功能为办公,地上24层,占地面积为1203.94m2,总建筑面积为26322m2;建筑层数上24层,建筑高度为95.8m。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2#楼外墙部分为幕墙构造。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楼(其中1#楼重点表达部位为顶部“斗”及支撑顶部“斗”的建筑幕墙四周“W”状线角,暂不考虑除幕墙四周“W”状线角之外的1#楼塔身立面的灯光设计,实现建筑的核心价值。电气设计预留1#楼建筑顶部LOGO控制系统回路)及商业裙房、2#楼顶部及1~3层、住宅区5#楼顶部(采光顶)、S2、S3、S4商业及3#楼商业裙楼的楼宇亮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项目分二阶段招标,一阶段为设计,二阶段为施工,只进行一次报名,二阶段不再进行另行报名公告,未参与第一阶段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7、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东起山西路,西至宁夏路,南依花园大道北靠太原路。 8、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设计业绩; 5、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施工业绩;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施工业绩; 8、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10、投标人所选灯具品牌必须具有品牌厂家授权书,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要投标灯具品牌必须在招标人推选的品牌“飞利浦、欧司朗、科艺华、索恩、依布姿尼”范围内;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参与投标;所有投标产品必须使用LED灯具产品; (二)授权书由产品制造厂家出具方为有效;授权书内容不明确的,视为废标处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主体需提供联合协议,且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报名时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得重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9室。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所携带材料: 1、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设计业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类似楼宇亮化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近三个月(2017年10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11、投标人所选灯具品牌必须具有品牌厂家授权书,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要投标灯具品牌必须在招标人推选的品牌“飞利浦、欧司朗、科艺华、索恩、依布姿尼”范围内;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参与投标;所有投标产品必须使用LED灯具产品; (二)授权书由产品制造厂家出具方为有效;授权书内容不明确的,视为废标处理。 注: 1、若发现所有参投单位均采用同一家灯具品牌的,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若厂家直接作为投标人的,则不允许出具授权书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主体需提供联合协议,且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报名时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得重复。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所有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9室 联系人:谈女士、葛先生、沈先生 电 话: 0551-63736327、0551-63735930 传 真:0551-63736277
|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