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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投资规模:本项目为建设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长2.5千米,宽23米;景区内侧道路,长1.2千米,宽10米;生态停车场1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路面建设及管网、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浮雕、雕塑、电气及小品等工程,总投资约5618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建设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长2.5千米,宽23米;景区内侧道路,长1.2千米,宽10米;生态停车场1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路面建设及管网、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浮雕、雕塑、电气及小品等工程,总投资约5618万元。 (1)设计部分: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竣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满足发包人的各项功能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其他:完成项目环评、地勘、矿产压覆、施工图审查、预算等工程手续。 (4)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总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6 日 12 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地址:丰都县名山景区 联系人:敖老师 电话:1399685333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2号楼27楼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18580218520 传真:023-67466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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