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招标人:界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界首市人民法院;3. 项目名称:界首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迁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4.建设地点:界首市;5. 招标范围:电梯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取证、售后服务、质保(含维保)等一系列“交钥匙”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二.货物需求说明:垂直电梯共计3台。具体的数量、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经销/代理商需具备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且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下列电梯制造商所具备的所有相关资料;2. 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注册、增资时中国银行外币汇率折算);3.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均为A级);4.投标品牌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垂直电梯供货业绩。5.本次招标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由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均为A级)的安装单位承担;6.制造商在安徽省必须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均为A级),分公司成立满三年,并承诺对本项目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提供承诺书);7.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安徽省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布期;在安徽省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投标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8. 投标品牌电梯2012年1月1日以来在我国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认定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执行),制造商承诺并加盖公章;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2日起,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以联系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58-4888171、0558-4888102),否则责任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开标当日现场交纳。五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界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地 址:安徽省界首市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1825685600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邮 编:230051联 系 人:辛卫军、马坤电 话:0551-62220234(13856006123)、62220235 E-mail:526066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