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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2017年城乡环境整治指定项目牛范路沥青摊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2017年城乡环境整治指定项目牛范路沥青摊铺工程项目(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20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出具承诺),投标单位及项目配备人员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应开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以开标当天时间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查询营业执照全称为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自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等费用,凭招标文件费用收据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考察事项,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1 月 25 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 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太和县团结路 联系人:吴所长 联系电话:133055833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8856857979 电子邮箱:570658056@qq.com
8.监督单位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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