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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开元宝坻二期A1-14地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通用设备
发布日期:

开元宝坻二期A1-14地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至信监招(2017)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元宝邸二期A-14地块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G11007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尤溪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单位为尤溪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三奎新城;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650.4㎡,建设用地面积21713.1㎡,总建筑面积44103.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980.02㎡,地下建筑面积11123.19㎡,由一栋3层的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1栋17层的酒店建筑及一个大底盘地下室组成。其中:商业综合体地上建筑面积14391.37㎡,建筑高度21.750米,框架结构;酒店地上建筑面积18588.65㎡,建筑高度73.0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大底盘地下室建筑面积11123.1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开元宝邸二期A-14地块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期限:与本工程实际完成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一致,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62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60%计取。最终监理服务费以第三方审核后总造价为计费额按上述取费标准的60%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备注:
(1)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证书或文件以签署日期为准。如: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
(2)“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类别,等级一级。
(3)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6.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7.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
gov.cn/)。
3.10.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29日至2018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还应于上述时间内,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
4.3.     纸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光盘)每份 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厦至信监招(2017)29号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2475926442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前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电子投标系统,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系统将拒绝接受;投标单位还须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购买图纸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图纸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5. 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完整一致性;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运行,其投标将被拒绝。
7.6.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3号锦鸿佳园5幢1层106、2层201单元;        
电话:13599520010;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8号1002、1003单元
电话:0592-5065199;传真:0592-5065196 
联系人:小华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监管部门: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电话:0598-63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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