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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片区高压铁塔检修便道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山片区高压铁塔检修便道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17〕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2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4.7661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2018年1月2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8690099。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开户帐号:35001998599052501143-0003;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施招字2017第11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中兴街国土交易大楼,邮编:362100 电话:15860724447,传真: / 联系人:涂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幢1307、1308室,邮编:362000 电话: 0595-28690099或18159992587, 传真:0595-28676699;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监督部门: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5-681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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