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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青口投资区陶精路道路改造电力缆沟工程-10kV电力排管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水利电力|建筑建材
发布日期:

青口投资区陶精路道路改造电力缆沟工程-10kV电力排管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投资区陶精路道路改造电力缆沟工程-10kV电力排管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青口镇;

2.2工程概况:青口投资区陶精路道路改造电力缆沟工程-10kV电力排管部分,主要内容包含10kV电力排管,建设范围由陶精路与G324国道交叉路口至陶精路与新城西路交叉路口,全长约1.1公里。电力排管采用单侧布设方式,直埋在陶精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上;排管中心线距离道路红线5米,直线段24孔,24孔采用4*6排列方式,交叉口12孔采用3*4排列方式,过街横穿预留6孔,6孔采用2*3排列方式。新建机动车道直通井20座,机动车道三通井9座,机动车道四通井4座,人行道直通井10座。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本项目预算审核价9581822元(大写:玖佰伍拾捌万壹仟捌佰贰拾贰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15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3.1.2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5〕5号)的相关规定);

3.2.2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资格申请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承担过与该工程电压等级及建设规模相同或以上且已竣工的工程施工的业绩。

3.2.6施工现场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下表最低资历要求,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岗位
 人数
 最低资格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
 1人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质量员(质检员)
 1 人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材料员
 1 人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安全员
 1 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造价人员
 1人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申请人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工程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单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青口投资区;

电话:0591-22785113;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88319832 ,传真:0591-87836502;

联系人:薛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5919 0538 8110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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