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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平和县新农小学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
发布日期:

平和县新农小学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新农小学教学楼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级、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建设单位:平和县大溪中心小学,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新农小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20 m2;主要建设一座四层教学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概算427.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66.7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新农小学教学楼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A),下同): 为预算审核价3381073元(含暂列金16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3根据平政文〔2016〕160、平政文〔2017〕225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公布的建筑业企业名录内的建设施工企业.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招投标过程中,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建〔2017〕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2016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30名施工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 27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5.2 K值取值区间:8.00%-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1 月16 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肆仟元整(¥ 64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6.3.1: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2银行保函形式。

6.3.3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6.3.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5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不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要求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

到场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52号,邮编:363700

电话:15280595177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3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1501    联系人:林小姐、庄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管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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