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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海关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 2.2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523m2,工程建安投资1426441元; 2.3招标范围:福州海关宿舍维修改造工程的岳峰小区2#401室,岳峰小区2#501室,岳峰小区2#802室,过洋档小区501室等; 2.4招标内容:包括原始构造拆除改造工程、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拨款; 2.6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期为1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按工程控制价1426441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1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42366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但下浮10%及调整系数不变。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1 日至2017 年 12 月 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代理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 5日9 时 30 分止,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江滨东大道76号,邮编:350015 ; 电话:0591- 63031954;传真:0591-87081958;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3幢2层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滕工。
部门名称:福州海关督察内审处 地点: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 电话:0591-87081338或6303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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