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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人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人(重新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橘园站、终点站帝封江站,全线约为28.4km,共设站23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螺洲车辆段1座,洪塘停车场段1座,总投资额约248.6亿元。 2.2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服务。 2.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保单设计、协助组织保险采购、保单安排、防灾防损、出险理赔、日常咨询及培训等。 2.4服务周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理赔完成、理赔金额全部到账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5年)至少具有1项独立承担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险经纪业绩。 3.4项目负责人: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至少具有1项工程保险经纪项目负责人管理经历。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9时1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投标人应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达道路156号 邮 编:350009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91-86308204 传 真:0591-863081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翁工、游工 手机号码: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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