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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业学校地块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原工业学校地块拆除工程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拆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利民路4号。 2.2. 拆除规模:原福州工业学校东区地块内建筑物,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2.3. 拆除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福州市仓山区利民路4号原福州工业学校东区地块内的建筑物,建筑物类型为钢混结构。具体以投标人自行现场查看为准。 2.4. 发包价为 83073 元 (含安全围挡费用,外运土方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 2.5. 工期要求:拆除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即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喷水降尘、安全防护、所有地下障碍物(基础及承台等)的拆除、清渣等工作均已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废料和垃圾、渣土等必须清理出场)并平整至原室外地面标高,并经招标人验收确认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15日至2017年 12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邮编:350000 电话: 0591-83346037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邮编:350011 电 话:0591-28062846,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小刘 监督单位: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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