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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泉港区驿峰路14#桥梁板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水利电力
发布日期:

泉港区驿峰路14#桥梁板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驿峰路14#桥梁板更换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文件办理通知单(编号:ZF12170900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内容包括更换桥梁板,对现状裸露钢筋及板梁剥落进行修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6035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备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备注: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6日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0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上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  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87991299。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分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账号:100165030430010002;  银行联系电话:0595-87996002

备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7第11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

交标前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签到,并将签到时业务系统所提供的签到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档案袋上,于开标核查人员及证件时)提交招标代理处(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人员及证件核查后不再收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邮编:362800

电话:15059535277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德惠财智启航城B2109,邮编:362800

电子邮件: fjzxdxmgl@163.com

电话:18060052617或0595-87991299

联系人:小吴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电话:0595-68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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