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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咨招【2017】燕字13号的建宁县溪口镇枫元村2017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溪口镇枫元村2017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建宁县水利局文件(建水【2017】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宁县溪口镇枫元村2017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建宁县溪口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施工总投资约293.87万元; 2.6工期要求:本标段工期为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企业如经检查机关查询,发现企业、法人代表、被委托人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7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资料售价300元;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用途;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如有)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否则可按自动弃权处理。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 电话:0598-3839369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账 号:100591324610010001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0598-395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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