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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皖价服【2017】123、124号文及皖水农函【2017】1210号文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太和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阳市·太和县 2.2项目概况:太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太和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标段估算投资29.6万元。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太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实施方案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1月至今)具有单项合同为30万元及以上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或3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标段的方案编制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12月12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月4日9时至10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高主任、周主任 电 话: 0558-86698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大勇、彭莹 电 话/传真:0551-65738390/18355111975
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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