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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道路及下水道建设工程小额定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道路及下水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小额定点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入库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名称: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道路及下水道建设工程小额定点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界首市。 2、工程规模:界首市芦村镇穆寨村道路及下水道建设工程小额定点项目,穆寨村新修5m宽道路500m,加宽1.5米(每侧75cm)道路210米,新修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井、化粪池等。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40日历天。 4、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市2016-2018年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施工定点库入库单位(市政工程),备选单位除外,人员配备不得低于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要求。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从入库时配备的项目经理中选取(市政工程),且无在建工程。 3.3 企业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阜阳市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阜阳市范围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4未签订入库服务协议的单位将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需提交入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已中标或已成交按《界首市政府性小额项目定点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项目的小额库成员单位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不得参与其他小额定点项目的投标响应;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界首市芦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558880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吴先生 电话/传真:15357605002 13349080097 0558-2177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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