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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镜湖公园综合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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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安徽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环保绿化|安全防护|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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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湖公园综合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镜湖公园综合管养项目(项目编号:XCS-GC-GK-2017-333)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明镜湖公园综合管养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版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明镜湖公园综合管养项目,该项目总面积8.65公顷(水面面积3公顷,景观绿化面积5.65公顷),本项目包含绿化养护(苗木整理、草花补植及冬季草坪追播、水面保洁等);物业管理(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绿化管养拟定于2018年1月移交,管养期限三年零九个月;物业管理拟定于2018年8月移交,管理期限三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等) 2、项目招标控制价:119.7万元(其中物业、绿化管养每年5元/㎡,水面管养按每年2元/㎡控制价计算) 3、养护标准: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宣城市住建委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常驻现场,不允许私自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证)。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财务:无 6、其他:无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投标企业须具有必要的基本养护设施设备,要求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货车一辆、冲洗设备一台、打捞船一艘、油锯一把、绿蓠机3台,水泵3台、草坪割草机5台,高枝剪5把,以上配备须附发票与照片。 9、最低人员配备表: 岗 位 人员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名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绿化养护技术员 1名 技术员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园林、园艺、植物保护、林学专业)并持有毕业证书。 水电工 1名 从业资格证 保安 4名 24小时值班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 保洁员 9名 道路、铺装和绿地、水面(含藻类、浮萍、水葫芦等清理)、公厕及设施等保洁,每班不少于3人。 绿化养护工 6名 合 计 22名 注:表中所列人员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管养工人均需满足年龄不超过55周岁要求(1962年12月以后出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9时整。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25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29755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9时整,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周工 联系电话:18098510710/18756372119 传 真:0563-2828829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563-2616513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3013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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