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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大道(国道G220线博罗公庄至杨村十二岭段和国道G205线博罗十二岭至四角楼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金龙大道(国道G220线博罗公庄至杨村十二岭段和国道G205线博罗十二岭至四角楼段)路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公路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 (四)工程规模:金龙大道(国道G220线博罗公庄至杨村十二岭段和国道G205线博罗十二岭至四角楼段)现状起点位于国道G220(原省道S244)博罗与龙门交界处,终点位于国道G205四角楼高速公路出口,路线全长约48.3公里(其中国道G220线博罗公庄至杨村十二岭段约26.5公里,国道G205线博罗十二岭至四角楼段约21.8公里),二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从1998年建成及2010年路面大修后,因金龙大道龙门往惠州方向路段行驶的水泥、材料运输车等超重车辆较多,平均约为1000辆/日,造成路面出现破碎、下沉、错台等危害,致使路面严重损害。本项目拟在原修建的公路上进行技术改造,估算总投资约2亿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设方案编制(含轴载等外业现场调查及工程勘察) 及后续服务工作。 (六)质量要求:1、对路面修复改造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分析评估,对现有交通状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修复改造技术方案;2.详细论证原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方案;3.建设方案内容需符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政府投资)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粤交规〔2014〕184号)要求,并须通过专家评审,满足省交通运输厅的审批要求。 (七)建设方案编制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方案。 (八)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咨询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具有公路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须至少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咨询);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关于“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向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注: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I。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所有电子文件(为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提供内容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书面文件应包含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52-2248675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9232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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