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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五幢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五幢楼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以安发改〔2017〕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_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五幢楼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建筑面积29120.76m2,建设内容包括五幢楼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其中1#学术交流中心10546.27m2、2#实训楼6265.13m2、3#实验楼6303.47m2、4#食堂1168.89m2、5#宿舍楼4837.00 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2497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4#食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05日历天、5#宿舍自工程开工之日起255日历天,2#实训楼自工程开工之日起294日历天、3#实验楼自工程开工之日起284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 + 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定代表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在开标前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3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若下载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若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21日 9 时 00 分,提交平台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随行软件平台。开标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开标室 。 7.1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 7.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 7.3 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或光盘1份(采用PDF格式将有企业电子签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刻入U盘或光盘)作为备份,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将启动备用的U盘或光盘投标数据进行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U盘或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需提交U盘或光盘1份(将有企业电子签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不加密的PDF版刻入U盘或光盘)且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标书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5 逾期网络递交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_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城北福泰路232号 电话: 0593-8986336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泰禾红树林9号楼401室 电话:0593-2292932 传真:0593-2292932 联 系 人:俞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 系 电 话 : 0593-2130366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593-658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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