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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7]1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永川区胜利路街道永青村。 工程规模: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对永川污水处理厂实施异地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675公里;新建中途提升泵站一座,近期规模0.7万立方米/日,远期总规模1.5万立方米/日。服务范围为成渝铁路以南区域:城西片区、老城组团部分区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MBR生物池及膜池、膜设备间、紫外线消毒渠、回用水池及回用水泵房、鼓风机房、储泥池及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等。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本次招标范围: 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勘察方案编制及审查等工作。 2.3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 本项目设计、勘察工期为80日历天。 初步设计工期(包括编制概算)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土建标书)的编制工作绝对工期为30日历天;设备标书的编制工作绝对工期为20日历天。详细设计中间成果提交时间另行约定。 设计后续服务日期:至工程验收合格,试运行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勘察工期:计划中标后一周内进场,签订合同后3日内提交勘察方案,进场后45日内提交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需要的永川污水处理厂三期异地扩建工程勘察文件(含电子文档)。 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且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设计和勘察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①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完成总规模3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至少1个; ②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地质情况复杂、合同或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工程质勘察业绩至少1个。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3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地勘资料、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 示牌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联系人:戚先生 联 系 人:霍先生 金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3-67772183 电 话:023-67706832 67606963 传 真:023-67772183 传 真:023-6760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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