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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人)的编号为 闽工咨ZB160905号 (招标编号)的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17〕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统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79726m2(其中: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79346m2,地上面积69146m2,地下面积10200m2;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380m2)(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58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3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总平面设计,病房综合楼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 招标内容:①工程勘察②总平面设计包括单体建筑物、道路、强弱电管网、雨污水管网(含污水处理站)、给排水、消防、环境景观、地下水池、停车场及医疗配套建筑等设计内容;③建筑与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幕墙、室内外装修、电气、给水排水、空调通风、净化、医疗气体、建筑智能化、消防、安防、人防、电梯、节能、景观绿化、室外配套、综合管线等工程的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8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的,应联合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该单位也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明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应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主办方)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商住楼)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7 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二层)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省二院病房综合楼设计投标保证金”;(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8年1月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设计和勘察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 53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45.47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项目勘察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初勘和详勘,勘察费收费为:以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并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50%计取。勘察费用暂定价150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邮编:350001; 电话:87870197传真:87825344; 联系人:黄工、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杨桥东路中闽大厦D座九层 ,邮编:350001; 电话: 87544755 传真: 87546407 ; 联系人: 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省二院病房综合楼设计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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