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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装设800+400KVA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3若对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99-8317118.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 :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 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银行保证金保函,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装设800+400KVA配电工程) ”(可简写)。 注:(1)为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闽建筑〔2014〕33号)要求,本工程允许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度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下称“龙头企业”) 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相关规定且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2)南平市建筑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适用闽建筑〔2015〕29号文,本项目适用(国发办{2016}49号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8. 联系方式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58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599- 88614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56号6楼,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11897,传真:0599-8611897 联系人:郑先生 10.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091 5838 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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