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药剂(螯合剂)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药剂(螯合剂)采购 2、招 标 人: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更加安全和规范,根据项目环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采用化学药剂稳定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2、招标内容:安庆、淮南、滁州、阜阳、宿州项目一季度飞灰处理量分别约为8700吨、11727吨、2143吨、2042吨和1485吨(具体供货数量以买方电厂实际需求为准,质量品质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投标人应当为螯合剂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拟投标产品需具有两家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自2015年至今在安徽皖能环保发电公司下属安庆、淮南、滁州、阜阳垃圾发电厂有供货业绩且所供产品经使用满足环保要求(提供飞灰重金属检测处理后达标复印件)的。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带CMA认证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投标人应赴招标人下属安庆、淮南、滁州、阜阳、宿州垃圾发电厂进行飞灰取样,开展飞灰稳定化试验且试验合格,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合格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报名。 五、报名时应携带资料 报名资料: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承诺书、供货业绩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资料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须留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李建华、童超 电 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65149585-826 、864 传 真:0551-6514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