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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2.2工程建设规模:永泰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装饰工程,工程控制价为409231元,发包价为389834元,K值为5%;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泰县综治中心办公场所的拆除工程、室内装饰及电气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40923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和电子光盘,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樟城镇县府路3号,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24839563,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fjrwzb@163.com 电话: 0591-87512357 ,传真: 0591-63301266 联系人: 温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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