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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磻溪镇仙蒲至石牛架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磻溪镇仙蒲至石牛架公路工程 已由 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以 鼎交审〔201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地方配套、筹工筹劳,招标人为 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至霞浦石牛下岔门福鼎与霞浦交界处。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091万元,为乡道仙石线(库内编号819),起点位于磻溪镇仙蒲村,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6+065.36。其中长链1111.918米,路线全长7.177公里。其中路面工程造价 672.4656万元(为本次招标控制价),路基工程造价约419万元。本项目的已完成的路基部分64%(约269万元)建设资金由村民筹工筹劳解决,其余36%(约150万元)路基部分工程量由本次路面工程中标单位以人民币150万元一次性包干。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其中断链长度1111.918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ndggz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12 月1 日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ndggzy.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60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 电子 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地点: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1日09时00分;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或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6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dggzy.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贰万元人民币。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可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由投标人的基本户一次性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账,备注简称:“建盛(F-2017)招字第091号”)。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④银行保函(注: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鼎市磻溪镇仙蒲村 邮 编:355200 电 话:1395937898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中汇大厦8栋702室 电 话:15959335200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323010010000011832; 联系电话:0593-7918001/0593-2195160; 联 系 人:林先生、周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建盛(F-2017)招字第091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监督单位: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3-2195050、0593-78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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