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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樟湖供销社沿街店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樟湖供销社沿街店面改造工程 已由 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樟湖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南平市樟湖供销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樟湖镇建设中路127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约人民币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约1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入围南平市供销合作社工程施工资格入库比选的10家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当季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11月7日至2017 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分止(节假日不售),前往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二轻大厦三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时须附上报名收据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以电汇或转账形式:(转账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17日上午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可由委托人持委托书参与开标会议)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樟湖供销合作社; 地址:南平市樟湖镇建设中路127号,邮编:353000; 联系人: 郑先生 , 电话: 189606673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145号,邮编:353000 ; 电话:8634058;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平三元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1391 1301 0400 0596 9
监管部门:南平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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