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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排水排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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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安全防护|水利电力|科技文教|建筑建材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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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排水排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排水排污建设工程,已由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以河江东发财经[2017]2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江镇前进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排水排污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福田小组村道两侧。 2.3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铺设排水排污管及配套设施,总长1120米,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921782.1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铺设排水排污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市政施工员(必须具有有效《岗位培训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均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7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7年6月至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提供社保局查询网址,密码自备。)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必须提交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 10月 30日9:00至2017年11月3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分行越王大道支行 账 号:4010112500000000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067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确认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镇前进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利书记 联系电话:13827815398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生 联系电话: 0762-338737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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