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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对台邮件(跨境电商)处理中心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对台邮件(跨境电商)处理中心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澳前镇玉楼村澳前北路与澳前西路夹角东南侧,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平潭对台邮件(跨境电商)处理中心总占地面积约54561.89平方米。土石方总填方量约118804立方米;总挖方量约118305立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用地红线图内的土石方工程(本项目地质特殊,工程内容涉及爆破)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170198 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台湾企业: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招标的范围;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台湾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8号》、《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 月24日9时00分至2017年 10 月30日16时30分,通过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网址,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区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2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1台湾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工地主任相关证书和《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1.2大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1.3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递交(无需密封),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59号,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60580 ; 联系人: 蔡涵霞。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何启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帐 户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联审榕招〔2017〕012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电话:0591-231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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