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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中心城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中心城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审〔2017〕1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省闽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中心城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工程;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东侧、角江路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0平方米(其中主体站房1250平方米,公厕及管理用房240平方米),设计转运垃圾能力25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垃圾压缩车间、垃圾压缩设备、管理房和公厕、地磅、污水预处理系统、站区总平、站区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 2.4.投资总额:工程总投资估算3734.09万元,其中建安费2919.8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5.2招标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中心城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垃圾压缩车间、垃圾压缩设备、管理房和公厕、地磅、污水预处理系统、站区总平、站区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 2.6设计周期要求: ①方案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10份;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方案设计文件10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②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10份,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10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8份(含完整电子文档,CAD应为可编辑版)。 ④后续服务: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等后续服务工作并配合审计止。 若有关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4 日至2017年10 月 28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资料的下载。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请至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民兴北郡1幢3楼。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纳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 14 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不接受保函)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商投资区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2170 1001 0000 1996 57。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注明“中心城区南片区垃圾中转站工程设计”字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开标时不予受理现金缴纳保证金。 ③为了及时、方便将保证金退还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供内容为“收到工程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的财务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5 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5 日9时00分前。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投标人是否中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费用 9.1设计费: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确定,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6596613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民兴北郡1幢3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926075,传真:0596-2926075 监督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 联系电话:0596 678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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