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活系统项目街道环境提升施工项目(清河东路)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州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活系统项目街道环境提升施工项目(清河东路)已由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7}151号文关于颍州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活系统项目街道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清河东路(颍州路至沙河路)。2.2 建设规模: 改造清河东路(颍州路至沙河路)建筑外立面,包括沿街外立面墙体刷真石漆,铝合金窗更换,空调移机,空调格栅制安,广告牌制安、外墙造型制安、灯光亮化等 ,详见施工图纸。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2.6 合同估算价:约3155万元2.7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3.3 类似业绩要求: / 。3.4本次 不接受 招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 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15日9时 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49室(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13955876656 招标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 系 人:张怡文 电 话:13083452398电子邮箱: 2782890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