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湾坞镇半岭村谢安琪等房后崩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宁第026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湾坞镇半岭村谢安琪等房后崩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已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财政局 以 宁国土资【2017】49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半岭村;2.2工程建设规模:包含挡墙等工程;工程控制价为564150元;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提供工程量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64150元;2.4. 工期要求:应在2018年2月底竣工;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 《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师或者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2)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10月24日下午17 时 30 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不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前往开标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1 日 08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7.2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8.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安市湾坞镇,邮编:355000;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38095644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环城路36号都市商厦424室联 系 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3-6106111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开户银行: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 监督部门:福安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93- 8986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