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购招标综合网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收藏本站
  首页 招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国际招标 中标公告 煤炭专题 供求信息 招标资讯 会员中心
站内信息搜索
  • 1
  • 2
  • 3
  • 4
  • 5
  • 6
第一个 第二个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第六个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Tel:13501083273  QQ:864548403
行 业
市政建筑 农林牧渔
医疗保健 交通运输
通用设备 石油化工
环保绿化 服装纺织
冶金矿产 安全防护
水利电力 科技文教
网络通讯 家用电器
仪器仪表 机械机电
建筑建材 办公设备
商务科研 体育器材
设计监理
企业展示
广告
项目名称:

鸿运苑、鸿泰苑、鸿福苑燃气泄漏报警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平安城市一键应急联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科技文教|网络通讯
发布日期:

鸿运苑、鸿泰苑、鸿福苑燃气泄漏报警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平安城市一键应急联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鸿运苑、鸿泰苑、鸿福苑燃气泄漏报警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平安城市一键应急联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WXZJCG2017-04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鸿运苑、鸿泰苑、鸿福苑燃气泄漏报警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平安城市一键应急联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用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运苑、鸿泰苑、鸿福苑燃气泄漏报警、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平安城市一键应急联网系统。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0日历天
质保期:保修期至少1年。
维修响应时间:出现故障后,维修响应快,一般问题不超过4小时,重大问题不超过8小时。
本项目采购预算: 1522.0531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 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执行标准: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实验方法》。网络型可视联网报警系统执行标准:GB/T31070.1-2014《楼寓对讲系统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1210-2014《楼寓对讲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网络型可视联网报警系必须符合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锡政办发2015第81号文件《关于加快城区老小区安置房小区技防建设实施的要求》,同时产品的联网信号接入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备案;燃气泄漏报警器必须符合CJ/T347-2010《家用燃气警报器及传感器》标准的要求。其产品符合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锡政办发2015第81号】文件《关于加快城区老小区安置房小区技防建设实施的要求》同时产品的联网信号接入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提供采购文件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13:30-16:00接受报名。
2.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佳诚国际大厦A座609 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提供采购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至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4)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9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9月缴费证明材料(法人除外)。
(5)由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电动车智能充电座和报警系统的产品检测报告(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执行标准: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实验方法》。网络型可视联网报警系统执行标准:GB/T31070.1-2014《楼寓对讲系统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1210-2014《楼寓对讲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6)投标供应商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公开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开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8日上午9:30截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9
4.投标文件接收人: 谈亦、龚茜茜
  5.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9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9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后宅锦鸿路1号  
联系人:吴季明
联系电话:13812282071
    2.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谈亦、龚茜茜
联系电话:0510-68750826、13771085688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9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