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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晒衣场、值勤器材库等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成招【2017】1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晒衣场、值勤器材库等附属工程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招标人为 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以邀请函为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8万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7年10月11日起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莆田市消防服务大厅网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2017 年10月11日起至 2017年10月17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提供。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二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11..公告其他说明: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荔城区大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351100 ; 电话:18567922119; 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858811 传真: / ; 联系人: 出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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