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17年花石乡大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寨县2017年花石乡大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已(财农(2017)1043号及预(2017)2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金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金寨县的花石乡境内。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金寨县花石乡境内,主要工程内容护岸工程2.8K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农田水利工程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工程业绩须提供可查询的网址截图;(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农田水利工程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且无在建工程,工程业绩须提供可查询的网址截图;(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6)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从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zztb.laztb.gov.cn)登录并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5. 投标文件的提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30日15时00分。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金寨县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口往南150米)。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 联系方式8.1招标人:金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雷庆标电 话:186056491598.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北京路1066号综合楼12楼联系人:倪工电话:186560775819.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746(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账 号:185726886923(3)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3580(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