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洪林、朱桥、沈村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州区洪林、朱桥、沈村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ZQ-GC-GK-2017-197)已由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宣州区洪林、朱桥、沈村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招标项目位于洪林、朱桥、沈村三个乡镇。洪林镇区设计污水处理厂1座。镇区人口约4500人,污水产生量为612t/d。因该镇区范围为内的食品加工园排放的生活污水也需由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镇区规划的食品加工园生活污水产生量,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t/d,远期规模5000t/d,投资额约1540万元;朱桥乡镇区设计污水处理站1座。镇区人口约3000人,污水产生量为408t/d,考虑一定的余量,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0t/d,远期规模为2000t/d(位置预留),投资额约360万元;沈村镇镇区设计污水处理厂1座。镇区人口约3000人,污水产生量为408t/d,考虑一定余量,设计处理规模为500t/d,根据镇区规划,远期规模2000t/d,投资额约360万元。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2、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拟派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27日9时整。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六、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2、 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27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如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90或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鳌峰支行账 号:34001756108059598888-3388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才予以退还。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7日9时整,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956311691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855522852十一、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63-3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