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鼎热电厂项目3号炉低低温静电除尘器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171211581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项目要求: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经济,且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13223-2011环境保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65 号)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2.3主要内容包括:承包范围为新建完整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土建之外的所有设计、制造、采购、性能测试、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产品交付投产,包括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本体、电气及其附属设备等。详细工作界面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 5个月 。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资质要求: 3.2.1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专项设计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5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6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同规模或以上机组5台以上新建静电除尘器建设经验(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静电除尘器工艺技术自身单独实施的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汇款附言上请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安洋西路186-188 电 话:0593-7289055 传 真:0593-728905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室 联系电话:0591-87539904,38872068 传 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庄林 冯华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