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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热电厂项目3号炉烟气脱硫及湿式电除尘器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项目要求:新建完整的脱硫及湿式电除尘装置,通过本项目炉后烟气脱系统的建设(SNCR脱硝工程另行招标),使新建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与粉尘的排放,符合国家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5〕65 号)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2.3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脱硫系统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土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性能考核、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培训等各个方面,直到交付正常使用的EPC总承包,以及脱硫吸收塔出口至烟囱进口的外筒、平台扶梯、烟道、照明、消防等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由招标方供货的湿式电除尘的所有安装、调试工作,详细工作界面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 6个月 。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资质要求: 3.2.1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专项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3 2014年1月1日起,应至少有5套150t/h或以上机组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EPC总承包业绩,且已通过环保验收应用的独立业绩(自身单独实施的业绩); 3.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6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7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每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25日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汇款附言上请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5日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室 联系电话:0591-87539904,38872068 传 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庄林 冯华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招 标 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安洋西路186-188 邮 编:355208 电 话:0593-7289055 传 真:0593-7289056 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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