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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创文明城 迎省运会”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开发区“创文明城,迎省运会”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四期)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专题会议纪要〔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约为500万元,最终控制价以财政审核后的造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依据 《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文)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则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月28日起至2017年 10月 2 日前(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投标人必须先办理CA证书然后激活CA后,通过网上银行在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9 时00分;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或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12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不符合7.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电话:0593-2818996;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1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71386, 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诚源(2017)招-016”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电话:0593-281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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